1.總則
1.1 編製目的
健全完善我市(西安市,下同)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機製,提高預警、應對能力,及時有效應對重汙染天氣,最大限度降低重汙染天氣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促進社會和諧。
1.2 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陝西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西安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城市大氣重汙染應急預案編製指南〉的函》(環辦函〔2013〕504號)、《生態環境部關於印送〈關於加強重汙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生態環境部關於印發〈重汙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製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的函》(環辦大氣函〔2020〕340號)、《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汙染天氣預警及應急響應工作。沙塵造成的環境空氣汙染不適用本預案。
1.4 預案體係
本預案為《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體係的組成部分,是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統領全市重汙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下級方案包括:各區(縣)、開發區和市級相關部門編製的實施方案,企業製定的操作方案。本預案與下級方案共同組成西安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體係。
1.5 工作原則
1.5.1 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原則
yirenweiben,yufangweizhu。babaozhanggongzhongshentijiankangzuoweizhongwurantianqiyingduigongzuodechufadian,tiqianyufang,zuidachengdujiangdizhongwurantianqiduigongzhongzaochengdeweihai。
科學預警,及時響應。建立健全重汙染天氣的監測、預警、響應體係,準確把握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提前發布預警信息,為響應行動留出緩衝時間,及時有效應對重汙染天氣。
屬地管理,部門聯動。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製,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各部門協調聯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製,統一行動,聯防聯控。
信息公開,社會參與。完善信息公開製度,主動公布重汙染天氣預警及應對信息,加強宣傳引導,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及參與意識。
明確責任,強化落實。明確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職責分工,厘清工作重點、工作程序,嚴格落實工作職責,確保監測、預警、響應等應急工作各環節有人、有據、有序、有效執行。
1.5.2 區域重汙染天氣應急聯動工作原則
按照《陝西省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及省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預警提示信息,開展區域重汙染天氣應急聯動,責任共擔、信息共享、聯防聯治、群策群力,協同應對重汙染天氣,推進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2.應急指揮體係及職責
市政府成立西安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由市長任總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分別任第一、第二指揮長,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文化旅遊局、市氣象局、市司法局、西安城投集團、西安軌道交通集團、國網西安供電公司為成員單位。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生態委辦公室,由市生態委辦公室主任(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市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各區(縣)、開發區,市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分別設立各自指揮機構,負責本區域、本部門和本單位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
2.1 市指揮部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對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的決策部署;領導組織全市重汙染天氣預報預警、應急響應、檢查評估等工作;負責落實重汙染天氣區域應急聯動工作。
2.2 市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擬定全市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方針、政策和規定;組織製定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製度並貫徹實施;對各區(縣)、開發區、市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製定的重汙染天氣實施方案及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組織重汙染天氣應急管理培訓和演練;上報和發布重汙染天氣預警信息;負責落實區域重汙染天氣應急聯動工作;對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進行分析、總結、監督和管理。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市生態委辦公室、市生態環境局抽調人員集中聯合辦公(24小時值守),各市級部門根據要求參與值守。各區(縣)、開發區參考執行。
2.3 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1。
2.4 應急工作組職責
2.4.1 專家谘詢組職責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市應急管理局配合,組建相關領域專家團隊,參與重汙染天氣預警、響應等工作,就重汙染天氣應對涉及的相關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為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2.4.2 預報預警組職責
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工作組與市氣象局共同組成預報預警組,負責製定重汙染天氣空氣質量監測和預報預警工作方案,實施環境空氣質量、氣象監測,向市指揮部辦公室提供監測、預報、預警數據信息,根據市指揮部辦公室統一調度實施預警,跟蹤分析預警反饋信息。
2.4.3 信息宣傳組職責
由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牽頭,市委網信辦、市生態環境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配合,與相關單位共同組成信息宣傳組,負責重汙染天氣發生時的信息公開、新聞宣傳、政策解讀等工作;指導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網絡輿情監測、研判和處置工作。
2.4.4 督導檢查組職責
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牽頭,與市應急管理局及相關單位共同組成督導檢查組,負責對各區(縣)、開發區、市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製定的重汙染天氣應急實施方案及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及時向市指揮部反饋有關情況。
3.監測和預報
預報預警組按照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工作機製,密切跟蹤我市及周邊地區空氣質量、氣象變化情況,不斷提高預測準確度。
日常時期(4月1日—10月31日),預報預警組每周五上午12時前,完成未來1周空氣質量及氣象狀況會商預測;重點時期(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預報預警組每日9時和16時,對未來7天空氣質量及氣象狀況進行2次會商預測;特殊時期(重汙染天氣期間),預報預警組實時關注我市及周邊地區空氣質量、氣象變化情況,並根據市指揮部辦公室要求,隨時開展會商,形成《西安市重汙染天氣預警會商報告單》(見附件2),及時報送市指揮部辦公室。
4.預警與響應
4.1 預警分級
重汙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統一采用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為指標,AQI日均值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按照重汙染天氣的發展趨勢和嚴重性,共分為三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
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短時出現重度汙染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除以上預警等級之外,當預測AQI日均值>200持續一天(24小時)時,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空氣質量預報信息發布健康防護提示信息。
4.2 預警啟動
當預測到未來空氣質量達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條件時,經市指揮部(或市指揮部辦公室)批準後,市指揮部辦公室至少提前24小時發布預警信息(如有必要,可提高一個級別發布預警)。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預警信息做好應急響應準備工作,加強指揮、調度和督導,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工作。當擴散條件發生變化,市指揮部辦公室未能提前發布預警信息,且監測AQI已達到相應汙染級別時,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組織緊急會商;若預測未來24小時內空氣質量不會有明顯改善時,市指揮部辦公室應根據實際汙染情況可從高級別啟動預警。
當市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紅色預警時,接到《西安市重汙染天氣預警通知單》的單位,根據要求參與24小時聯合值守。各區(縣)、開發區參照執行。
4.3 預警級別的調整與解除
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預報預警組和專家谘詢組根據空氣質量、氣象條件預測預報信息,分析評估重汙染天氣的現狀、潛勢。
當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應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並提前發布信息。
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應迅速采取升級措施,並提前發布預警升級信息。
當預測可能連續發生兩次重汙染天氣,且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應按一次重汙染天氣從高級別啟動預警。
我市預警啟動、級別調整或解除指令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發布,在上報省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同時抄送關中地區其他市(區)。紅色級別啟動、級別調整或解除指令經市指揮部總指揮長批準;橙色級別啟動、級別調整或解除指令經市指揮部第一指揮長批準;黃色級別啟動、級別調整或解除指令經市指揮部第二指揮長批準。
4.4 區域應急聯動
當(dang)接(jie)到(dao)上(shang)級(ji)或(huo)區(qu)域(yu)空(kong)氣(qi)質(zhi)量(liang)預(yu)測(ce)預(yu)報(bao)中(zhong)心(xin)發(fa)布(bu)的(de)區(qu)域(yu)預(yu)警(jing)提(ti)示(shi)信(xin)息(xi)時(shi),若(ruo)我(wo)市(shi)空(kong)氣(qi)汙(wu)染(ran)程(cheng)度(du)超(chao)過(guo)區(qu)域(yu)預(yu)警(jing)等(deng)級(ji),按(an)照(zhao)我(wo)市(shi)實(shi)際(ji)空(kong)氣(qi)汙(wu)染(ran)程(cheng)度(du)由(you)市(shi)指(zhi)揮(hui)部(bu)辦(ban)公(gong)室(shi)報(bao)市(shi)指(zhi)揮(hui)部(bu)批(pi)準(zhun)後(hou)發(fa)布(bu)預(yu)警(jing)信(xin)息(xi)並(bing)啟(qi)動(dong)相(xiang)應(ying)等(deng)級(ji)的(de)應(ying)急(ji)響(xiang)應(ying);ruowoshikongqiwuranchengduweidadaoquyuyujingdengji,anzhaoshangjihuoquyukongqizhiliangyuceyubaozhongxintongbaodeyujingtishidengji,youshizhihuibubangongshixiangshizhihuibubaobei,tongshizhijiefabuyujingxinxi,qidongxiangyingdengjideyingjixiangying。
區域預警的解除,按照上級或區域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中心預警提示信息執行。
4.5 應急響應
4.5.1 應急響應分級、分類和啟動
應急響應分為3個等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為Ⅲ級響應(對應黃色預警)、Ⅱ級響應(對應橙色預警)和I級響應(對應紅色預警)。
應急響應措施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建議性減排措施和強製性減排措施三類。
預警啟動的同時,執行相應等級的應急減排措施;如有必要,預警啟動的同時可執行更高級別的應急減排措施。
4.5.2 應急響應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後,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和相關企業應立即按照本預案、各自實施方案和操作方案采取相應的響應措施。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措施:
4.5.2.1 Ⅲ級應急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
①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應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確需戶外活動或作業的,應采取防護措施。
②幼兒園、小學、中學及同等學曆學校停止戶外體育課、運動會等活動(在室外停留不超過30分鍾的教學參觀、社會實踐等活動不受影響)。
③衛生健康部門督導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大氣汙染相關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增設相關疾病急(門)診,增加醫護人員。
(2)建議性減排措施
①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②公眾盡量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③交通、城投、軌道交通集團等單位增加公共交通運力保障,鼓勵市民綠色出行。
④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汙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各(ge)類(lei)工(gong)地(di)等(deng),自(zi)覺(jiao)調(tiao)整(zheng)生(sheng)產(chan)工(gong)期(qi),可(ke)在(zai)達(da)到(dao)應(ying)急(ji)減(jian)排(pai)要(yao)求(qiu)的(de)基(ji)礎(chu)上(shang)進(jin)一(yi)步(bu)提(ti)高(gao)汙(wu)染(ran)治(zhi)理(li)設(she)施(shi)效(xiao)率(lv),調(tiao)整(zheng)有(you)大(da)氣(qi)汙(wu)染(ran)物(wu)排(pai)放(fang)的(de)生(sheng)產(chan)工(gong)序(xu)的(de)運(yun)行(xing)時(shi)間(jian),主(zhu)動(dong)減(jian)少(shao)大(da)氣(qi)汙(wu)染(ran)物(wu)排(pai)放(fang)量(liang)。
(3)強製性減排措施
①做好限行區域內工作日高峰期20%社會車輛限行工作;嚴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柴油貨車通行管理的公告》做好柴油貨車管控工作;禁止超標排放及冒黑煙車輛上路行駛;強化“高峰”時段交通疏導,減少車輛怠速時間。
②礦山、洗煤廠、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及以上)的單位,停止使用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車(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
③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禁止噴塗粉刷、護坡噴漿、建築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攪拌、土石方等涉氣作業(搶修搶險和保障類工程除外,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響);物料堆放等場所100%覆蓋。
④道路保潔采取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地毯式吸塵等模式,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幹道和易產生揚塵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潔作業;在氣象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增加衝洗易產生揚塵路段的頻次。
⑤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⑥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涉氣企業,實施重汙染天氣Ⅲ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4.5.2.2 Ⅱ級應急響應措施
在執行Ⅲ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落實以下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
①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活動。
②幼兒園、小學、中學及同等學曆學校停止所有戶外課程和活動。
③衛生健康部門督導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大氣汙染相關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引導市民有序就醫,提高全市醫療接診效率。
(2)建議性減排措施
①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汙染情況實行錯峰上下班。
②交通、城投、軌道交通集團等單位增加公共交通運力保障,鼓勵市民綠色出行。
(3)強製性減排措施
①全市範圍內建築垃圾、砂石運輸等高排放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搶修搶險車輛、涉保障類工程運輸車輛除外);除上述車型外,燃料種類為柴油的重型載貨汽車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駛(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和搶修搶險車輛除外)。
②兩類企業(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停止生產(搶修搶險和保障類工程除外)。
③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停止使用國Ⅱ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搶修搶險非道路移動機械除外)。
④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涉氣企業,實施重汙染天氣II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4.5.2.3 I級應急響應措施
在執行Ⅱ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落實以下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
①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盡量避免戶外活動。
②幼兒園、小學、初中及同等學曆學校采取彈性停課措施(高中及同等學曆學校停止所有戶外課程和活動)。
③室外執勤、作業等人員應采取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
④公安部門停止審批戶外大型活動,通知並督導已經得到審批的單位在重汙染天氣期間停止舉辦戶外大型活動。
⑤衛生健康部門督導醫療衛生機構合理調整全市醫療救治力量,滿足市民在重汙染天氣期間的就醫需求。
(2)建議性減排措施
①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汙染情況采取錯峰上下班、調休和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方式。
②交通、城投、軌道交通集團等單位進一步增加公共交通運力保障,滿足市民出行需求。
(3)強製性減排措施
①根據大氣汙染狀況視情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詳見機動車限行通告)。
②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涉氣企業,實施重汙染天氣I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4.6 應急響應的級別調整與終止
yingjixiangyingdengjiyuyujingjibiexianghuduiying,tongbutiaozhengjibiehetongbuzhongzhi,yujingjiechudetongshizhongzhiyingjijianpaicuoshi。ruyoubiyao,yingjixiangyingdengjikeyigaoyuyujingjibie,bingtongbuqidong,tongbuhuotiqiantiaozhengjibie,tongbuhuoyanchizhongzhi。
具體操作參考預警的啟動、級別調整與解除。
4.7 總結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後的3個工作日內,應急響應涉及到的成員單位應按照預案職責履行情況、停限產措施執行情況、督導檢查情況、人員物資到位情況和應急措施實施效果,減排清單、shishifanganhecaozuofangandewanbeixingdengneirongjinxingpinggu,bingxingchengbaogaoshangbaoshizhihuibubangongshi。shizhihuibubangongshizuzhizhuanjiatuanduiduiquanshizhongwurantianqiyingjiqingkuangkaizhanpinggu。
5.信息公開
5.1 信息公開的內容
信息公開內容包括當前環境空氣質量和汙染程度、重汙染天氣預警和響應的時間、地點和級別,潛在的危害、健康防護措施和建議性減排措施、機動車管控措施、大型活動停辦通知及應急工作進展等。
5.2 信息公開的組織和形式
信息宣傳組負責協調報社、廣播電台、電視台、互聯網、政務新媒體等媒體或平台,以信息發布、科普宣傳、情況通報、專家訪談等形式,及時、zhunquegongkaizhongwurantianqiyingduigongzuoyouguanxinxi,zhengqueyindaoyulun。shizhihuibugechengyuandanweiyinganzhaoshiweixuanchuanbutongyianpai,peihemeitijijihuiyingshehuiguanqie。
6.監督檢查與獎懲
6.1 應急監督檢查與獎懲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結合本級職責製定專項督查方案,在應急期間與應急終止後的3個工作日內,采取現場檢查和資料抽查的方式,對預警信息發布、機動車管控、涉氣企業限排停排、道路保潔、停止涉氣施工作業等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各成員單位應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考核。對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完成較好、成效顯著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月度工作考核加分等方式給予鼓勵;對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行動遲緩、應急響應措施落實不力、環境汙染問題突出、被媒體曝光或上級通報並產生較大影響的,予以嚴肅處理。涉氣企業在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未按照本預案要求實施減排、限排等行為的,由相關部門依據其職責按照《大氣汙染防治法》《陝西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西安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進行處罰。對應急響應期間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止生產,依法嚴懲。
6.2 公眾監督
各成員單位應建立公眾監督機製,製定獎懲製度,利用政府網站、市長信箱、12345市民熱線、12342城管熱線等公眾監督平台,鼓勵公眾對涉氣企業限排停排、機(ji)動(dong)車(che)管(guan)控(kong)等(deng)各(ge)類(lei)大(da)氣(qi)汙(wu)染(ran)源(yuan)預(yu)警(jing)及(ji)應(ying)急(ji)措(cuo)施(shi)的(de)落(luo)實(shi)情(qing)況(kuang)進(jin)行(xing)監(jian)督(du)和(he)舉(ju)報(bao),對(dui)提(ti)供(gong)準(zhun)確(que)重(zhong)大(da)線(xian)索(suo)者(zhe)給(gei)予(yu)適(shi)當(dang)獎(jiang)勵(li),對(dui)散(san)布(bu)謠(yao)言(yan)並(bing)造(zao)成(cheng)惡(e)劣(lie)影(ying)響(xiang)者(zhe)追(zhui)究(jiu)責(ze)任(ren)。
7.應急保障
7.1 組織保障
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及相關人員落實技術支撐、督導考核、信息宣傳等機製,依托重汙染天氣應急專家谘詢組做好業務指導。
7.2 製度保障
各(ge)成(cheng)員(yuan)單(dan)位(wei)要(yao)進(jin)一(yi)步(bu)加(jia)強(qiang)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工(gong)作(zuo)製(zhi)度(du)建(jian)設(she),按(an)照(zhao)職(zhi)責(ze)分(fen)工(gong)製(zhi)定(ding)本(ben)單(dan)位(wei)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實(shi)施(shi)方(fang)案(an),完(wan)善(shan)工(gong)作(zuo)機(ji)製(zhi),明(ming)確(que)責(ze)任(ren)分(fen)工(gong),細(xi)化(hua)應(ying)對(dui)措(cuo)施(shi)。涉(she)氣(qi)單(dan)位(wei)按(an)要(yao)求(qiu)製(zhi)訂(ding)本(ben)單(dan)位(wei)的(de)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操(cao)作(zuo)方(fang)案(an)。
7.3 經費保障
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為重汙染天氣應急值守、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監督檢查各項工作提供資金保障。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建設、信息發布平台等基礎設施建設及運行、維護費用及應急技術支持和應急演練等所需資金,應列入有關職能部門年度工作預算。
7.4 物資保障
各級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要製定應急期間應急儀器、車輛、人員防護裝備調配計劃,明確各項應急物資的儲備維護主體、種類與數量。各級職能部門應根據職能分工,配備種類齊全、數量充足的應急儀器、車輛和防護器材等硬件裝備,固定應急值守場所,暢通應急通信指揮,做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確保重汙染天氣應急工作順利開展。
7.5 監測與預警能力保障
buduanjiaqiangwoshihuanjingkongqizhiliangyuceyubaonenglijianshe,shezhihuanjingkongqizhiliangyuceyubaoyewujigouhegangwei,peibeizhuanrenkaizhanyuceyubaogongzuo,wanshanyuceyubaomoxingdengruanjianpeizhi,jianlibenjiqixiangtiaojianjiance、預報係統及空氣質量信息發布和預報預警平台,建設重汙染天氣應急管理數據庫,加強環境空氣質量、氣象條件預測預報等相關領域基礎研究,提高預測預警準確度。
7.6 谘詢與技術保障
yituoyubaoyujingzuhezhuanjiazixunzu,jianquanzhongwurantianqihuishangzhidu,weizhongwurantianqishijianyingjichuzhijishanhougongzuotigongkexuejishuzhichi,weijuecetigongkexueyiju。
7.7 通信與信息保障
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之間應保持應急信息快速傳輸,生態環境部門和氣象部門建立信息共享網絡,保證數據快速、及時傳遞;配備必要通信器材,建立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係統,確保聯絡暢通;各成員單位建立24小時值守製度,固定值守電話及傳真,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
7.8 醫療衛生保障
quanshigejiweishengjiankangbumenyaojiaqiangxiangguanyiliaowuzichubeiyuyingjitiaopeijizhijianshe,jianlijianquanzhongwurantianqisuozhijibingtufashijianweishengyingjizhuanjiaku,kaizhanzhongwurantianqixiangguanyiliaofanghujijiuzhidengyanjiugongzuo。anzhaoyuanyaoqiu,yiyiganrenqunweizhongdian,jiaqiangzhongwurantianqijiankangfanghuchangshixuanjiao,zengshexiangguanjibingji(門)診,增加醫護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製度,確保應急狀態下相關醫務人員及時到位,做好患者診治工作。
8.預案管理
8.1 預(方)案修訂及報備
市(shi)指(zhi)揮(hui)部(bu)辦(ban)公(gong)室(shi)根(gen)據(ju)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部(bu)和(he)陝(shan)西(xi)省(sheng)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廳(ting)關(guan)於(yu)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預(yu)案(an)修(xiu)訂(ding)要(yao)求(qiu),結(jie)合(he)我(wo)市(shi)實(shi)際(ji),適(shi)時(shi)組(zu)織(zhi)重(zhong)汙(wu)染(ran)天(tian)氣(qi)應(ying)急(ji)預(yu)案(an)修(xiu)訂(ding)工(gong)作(zuo);結合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用地結構調整以及大氣汙染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每年對應急減排清單進行更新修訂,並上報省生態環境廳和生態環境部備案。
各成員單位在市級預案發布後,應及時完成本級重汙染天氣應急實施方案修訂,並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
涉氣企業應及時修訂完善本單位重汙染天氣應急操作方案和“一廠一策”公示牌(簡易工序或實施全廠停產的涉氣企業,可隻製定“一廠一策”公示牌),操作方案經相關專家評估後,連同專家意見報區(縣)級生態環境部門備案。
8.2 預(方)案宣傳
各成員單位和各級宣傳部門應充分利用互聯網、電視、廣播、報刊等媒介,加強預案以及重汙染天氣應急法律法規的宣傳,加強重汙染天氣形成機理、危害、治理工作和個人健康防護措施等科普知識的宣傳,及時、準確發布重汙染天氣事件有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8.3 預案培訓
wanshanzhongwurantianqiyingjiyuanpeixunzhidu,shizhihuibubangongshigenjuyingjiyuanzhizefengong,zhidingpeixunjihua,mingquepeixunneirongyushijian,bingduipeixunxiaoguojinxingkaohe,quebaopeixunguifanyouxujinxing。
8.4 預(方)案演練
各成員單位結合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對本級實施方案進行演練,編製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目的、方式、參與人員、內容、規則以及場景等,重點檢驗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組織機構預警信息發布、應急響應措施落實、監督檢查執行等,演練後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針對演練暴露出的問題,及時改進完善。
9.附則
本預案由西安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西安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2019年修訂稿)》(市政辦函〔2019〕204號)同時廢止。
西鹹新區管委會可參照本預案執行。
10.附錄
名詞解釋
1.AQI:即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ir Quality Index,簡稱AQI),是定量描述空氣質量狀況的指標。
2.重汙染天氣: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指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200,即空氣質量達到5級(重度汙染)及以上汙染程度的大氣汙染。
3.特種車輛:(1)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郵政及快遞運送專用車輛;(2)執行任務的消防車、工程救險車、運鈔車、醫療廢物轉運車、清障專用車輛,園林、環衛、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3)防汛車輛、應急車輛;(4)“綠色通道”車輛(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體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經市糧油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具有統一標識的糧油食品配送車輛。
4.重型載貨車:指在GB17691適用範圍內裝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的N1、N2和N3類汽車。
5.新能源汽車:指采用新型動力係統,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的汽車,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及燃料電池汽車。
6.非道路移動機械:指用於非道路上的各類機械,即:(1)自驅動或具有雙重功能:既能自驅動又能進行其他功能操作的機械;(2)不能自驅動,但被設計成能夠從一個地方移動或被移動到另一個地方的機械。主要包括工業鑽探設備、工程機械(包括裝載機,推土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非公路用卡車,挖掘機、叉車等)、農業機械(包括大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林業機械、材料裝卸機械、雪犁裝備、機場地勤設備等。
7.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指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或者根據有關規定確定的有機化合物。在表征VOCs總體排放情況時,根據行業特征和環境管理要求,可采用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非甲烷總烴(NMHC)作為汙染物控製項目。
8.簡易工序:(1)涉氣工序僅有低氮改造天然氣鍋爐;(2)企業生產工序不多於3條,且涉氣工序僅為1條;(3)汽修行業;(4)“兩類企業”(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