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省委、省政府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工作部署,切實開展汙染企業集中整治,有效解決汙染企業違規生產、違法排汙、汙染環境、影響市場競爭秩序等突出問題,減少汙染排放,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確保打贏藍天保衛戰,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明確“散亂汙”企業界定範圍。“散亂汙”企業是指: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產業布局和發展規劃;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土地審批、安全評價審批、項目核準備案等相關審批手續;汙染大氣、水、土壤環境,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或不具備治理價值的企業。界定和整治“散亂汙”企業核心是“汙”,對沒有汙染物排放的企業不應界定為“散亂汙”。排查重點為石化、化工、糧食及飼料加工、冶金、建材、林木產品加工、造紙、印染、製藥、紡織、電鍍、製革、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以及涉及塗料、油墨、膠黏劑、有機溶劑等使用的加工企業。
(二)落實整治部署要求。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是本次專項行動的實施主體,各有關部門要圍繞任務重點,按照生態環境監管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調聯動的總體原則,全麵排查汙染企業分布情況,摸清區域內汙染企業底數、掛圖作戰、分類施治、大力推進“散亂汙”企業整治進度。
二、主要目標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通過采取關停取締、整合搬遷、升級改造等強有力措施,摸清底數、確定類別、分fen類lei施shi治zhi,細xi化hua時shi間jian節jie點dian,實shi行xing拉la網wang式shi排pai查zha,建jian立li管guan理li台tai賬zhang,按an時shi完wan成cheng汙wu染ran企qi業ye集ji中zhong整zheng治zhi工gong作zuo,提ti高gao城cheng鄉xiang管guan理li水shui平ping,促cu進jin企qi業ye穩wen定ding達da標biao排pai放fang,改gai善shan城cheng鄉xiang環huan境jing質zhi量liang。哈ha爾er濱bin市shi自zi行xing設she置zhi時shi間jian節jie點dian,需xu於yu2019年底前完成,其他市(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汙染企業綜合整治。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依法依規,禁止“一刀切”。嚴格按照界定標準,確定汙染企業,堅決反對“以停代治”“以停代管”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禁止集中關停涉及民生的行業企業;堅決禁止對具有合法手續且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采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
(二)堅持先停後治,分類精準施策。對列入“散亂汙”的企業,首先落實停產、停止排汙要求。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及時依法依規進行“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列入整合搬遷和升級改造類的,及時依法依規將排汙環節停產到位,徹底切斷汙染環節,堅決禁止汙染物排放,杜絕“邊改邊汙”。
四、重點任務
(一)建立“散亂汙”企業整治清單。2019年6月底前,各市(地)要開展拉網式排查,依托信訪舉報、汙染源企業台賬、網格化環境監管體係等現有基礎,摸清底數,不瞞報、不虛報、不亂報,建立全麵準確的“散亂汙”企業清單。(省生態環境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
(二)科學合理編製行動實施方案。2019年8月底前,各市(地)結合實際,認真安排部署,製定具體專項行動方案。(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
(三)全麵開展集中整治。各市(地)按照“散亂汙”企業清單,明確每家企業整治措施、責任單位、責任人和整治時限,分類施治:
一是關停取締類。各市(地)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應辦而未辦理相關手續或無汙染防治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治理無望的“散亂汙”企業,依法堅決予以關停取締。2019年9月底前完成關停工作,12月底前按照“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標準,完成取締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電力公司參與)
二是整合搬遷類。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符合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未進駐工業園區的規模以下以及長期汙染環境的企業,經過整合可以達到相關管理要求、符合產業政策的,當地政府要科學規劃,組織對上述企業實施整合搬遷,進駐相應的工業園區,發展規模化、現代化工業。2019年12月底前責令企業停產,2020年9月底前完成原有廠區拆遷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電力公司參與)
三是升級改造類。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未安裝汙染治理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散亂汙”企業,各市(地)要科學全麵分析企業的生產工藝、結構特點、裝備、產能,對上述企業通過限期改造,按照可持續和清潔生產的要求,督促企業在裝備工藝、汙染治理等方麵提升改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2019年12月底前責令上述企業停產並開展整治和升級改造,並於2020年9yuediqianwanchengguifangaizao。yuqiweiwanchengshengjigaizaorenwude,yuyiqudi。duibunengwendingdabiaopaifang,danshejiminsheng,bunengtingchandeqiye,yifayiguiqidonganrijifachengxu,yangeshixingquanguochenglianxuxingchengfa。(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電力公司參與)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5日)
各市(地)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當地實際,認真安排部署,製定具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於2019年6月30日前上報聯絡員名單、動員部署及排查情況。
(二)排查整治階段(2019年6月1日至9月30日)
各市(地)組織相關部門開展集中整治“散亂汙”企業專項行動,按照“關停取締一批、整合搬遷一批、升級改造一批”要求,於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規範整治任務。各市(地)於2019年6月底前確定關停取締、整合搬遷、升級改造“散亂汙”企業名單,並將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加蓋公章的《“散亂汙”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無縫對接、全麵覆蓋”的原則,認真落實網格化管理要求,實現全方位、無縫隙推進;層層落實工作責任,定期調度工作進度,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按照排查清單,嚴格把握時間節點,確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務。
發改、工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及電力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格執法,嚴格監管,堅決防止“散亂汙”企業死灰複燃和新的“散亂汙”企業產生。發改、工信部門負責核查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當地產業布局規劃的“散亂汙”企業(生產線),凡涉及《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明確的淘汰類重汙染項目,以及應淘汰而未淘汰的汙染嚴重的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做到應退盡退,嚴禁異地轉移;自然資源部門依法依規嚴格審核“散亂汙”企業用地審批手續,嚴肅查處違法用地行為,依法依規嚴格審核“散亂汙”企業建設是否符合當地布局規劃;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未安裝汙染防治設施的“散亂汙”企業進行執法檢查,對“散亂汙”企業排水情況嚴格排查,依法吊銷關停取締企業排水許可;水利部門對“散亂汙”企業取水情況嚴格排查,堅決取締其非法“自備井”,依法吊銷關停取締企業取水許可;應急管理部門依法依規加強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企業的監管,對其“散亂汙”安全生產隱患嚴肅查處,依法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資質;市場監管部門依照政府對企業下達的關閉決定,依法責令其限期辦理注銷登記,拒不辦理
注銷登記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依法依規對“散亂汙”企業產品質量監管,嚴肅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供電部門對當地政府提供的“散亂汙”名(ming)單(dan)內(nei)企(qi)業(ye),通(tong)過(guo)合(he)法(fa)程(cheng)序(xu)停(ting)止(zhi)供(gong)電(dian),拆(chai)除(chu)供(gong)電(dian)設(she)施(shi),同(tong)時(shi)對(dui)名(ming)單(dan)外(wai)不(bu)能(neng)提(ti)供(gong)當(dang)地(di)環(huan)保(bao)等(deng)部(bu)門(men)允(yun)許(xu)其(qi)排(pai)汙(wu)或(huo)允(yun)許(xu)其(qi)正(zheng)常(chang)生(sheng)產(chan)手(shou)續(xu)的(de)企(qi)業(ye),也(ye)采(cai)取(qu)同(tong)樣(yang)的(de)措(cuo)施(shi),治(zhi)理(li)達(da)標(biao)驗(yan)收(shou)合(he)格(ge)後(hou),方(fang)可(ke)恢(hui)複(fu)供(gong)電(dian)。2020年9月30日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將加蓋公章的《“散亂汙”企業治理取締情況表》(附件2)統一報省生態環境廳。
(三)抽查階段(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要建立長效機製,持續開展抽查、暗訪活動,確保此項工作取得更加鞏固的成果。組織發改、工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及電力等部門開展抽查,嚴防已查處的“散亂汙”企業死灰複燃,杜絕新的“散亂汙”企業出現。對抽查、暗訪過程中發現的“散亂汙”企業清查不徹底、漏報瞞報、治理不到位,以及新建或擅自恢複生產等問題追究責任,因專項監管不力,出現“散亂汙”企業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相應部門和人員的責任。2020年12月31日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將加蓋公章的《“散亂汙”企業抽查情況表》(附件3)統一報省生態環境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高度重視此次集中整治“散亂汙”企業專項行動,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專項行動的統籌協調、整體推進,每階段工作結束後,向省政府報告各市(地)集中整治“散亂
汙”企業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對照部門分工、明確責任部門及其職責分工,形成上下通力配合、部門協調聯動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督導檢查。各市(地)要嚴格按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嚴格把握時間節點、倒排時間表、掛圖作戰,加強督導檢查力度,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對應查未查、隱(yin)瞞(man)問(wen)題(ti)的(de),要(yao)及(ji)時(shi)糾(jiu)正(zheng),督(du)促(cu)整(zheng)改(gai),確(que)保(bao)目(mu)標(biao)任(ren)務(wu)完(wan)成(cheng)。我(wo)省(sheng)將(jiang)適(shi)時(shi)組(zu)織(zhi)督(du)導(dao)檢(jian)查(zha),結(jie)合(he)各(ge)階(jie)段(duan)任(ren)務(wu)要(yao)求(qiu)和(he)各(ge)市(shi)完(wan)成(cheng)情(qing)況(kuang)進(jin)行(xing)調(tiao)度(du),對(dui)工(gong)作(zuo)不(bu)力(li)、進度緩慢、瞞報、漏報的,向全省通報,約談當地黨委和政府。
(三)yangezerenluoshi。zaizhuanxiangxingdongqijian,duifaxiandeqiyecunzaideweifaxingwei,xiangguanzerenbumenyaogenjugezizhineng,yifayiguiyuyiyanlidaji,yansuchufa,shixianxingzhengzhifahexingshisifayoujijiehe,shexinganjianyisonganjianhequdiqiyexinxiyaojishiluruwuranyuandongtaiguanlishujuku,bingxiangshehuigongkai。shi(地)政府(行署)要與縣政府及相關部門簽訂目標任務責任狀,對不履行或者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全省通報、公開約談、媒體曝光;逾期未完成工作任務的,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依法依紀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2021年起,各市要持續鞏固行動成果,每年對“散亂汙”企業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發現一起,以永久不可恢複生產為標準取締一起。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市(地)要充分利用電視、網絡等媒體加大對專項行動的宣傳力度,曝光違法企業,開辟專欄宣傳工作理念和社會功效;合理利用懸掛宣傳標語,滾動媒體、直播
對話等傳播手段營造專項行動高壓氛圍;專門設立舉報熱線,暢通線索收集渠道。切實做到信息公開、政務透明,在本級電視台、電台、報刊、微信平台、政府官網等新聞媒體,定期播報、刊登專項行動動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