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鑄造產能的通知
2026-04-16 00:30:23
晉工信裝備字〔2019〕163號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按照《工信部辦公廳 國家發改委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鑄造產能的通知》(工信廳聯裝〔2019〕44號)文件要求,我省太原、呂梁、晉中、陽泉、長治、晉城、臨汾、運城等八市列為重點區域,重點區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shengtaihuanjingjuyaorenzhenzhixingguojiayouguanguiding,yangebahaozhuzaojianshexiangmuyuantouguankou,yanjinxinzengzhuzaochanneng,xianjiuzhongdianquyuzhuzaochannengjiansheyouguanshixiangtongzhiruxia:
一、提高認識,做好禁止新增產能工作
重點區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鑄造行業嚴禁新增產能對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轉化發展動能、優化產業結構的重要作用,切實做好禁止新增鑄造產能工作。
二、源頭把關,嚴禁新增鑄造產能項目
重點區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要認真執行《國務院關於投資體製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投融資體製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18號)、《國務院關於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172號)、《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3號)、《企業投資項目事中事後監管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4號)有關要求,嚴格把好鑄造建沒項目源頭關口,嚴禁新增鑄造產能建設項目;推動各相關部門和機構嚴格執行不得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huan)評(ping)審(shen)批(pi)和(he)新(xin)增(zeng)授(shou)信(xin)支(zhi)持(chi)等(deng)相(xiang)關(guan)業(ye)務(wu)的(de)規(gui)定(ding)。對(dui)確(que)有(you)必(bi)要(yao)新(xin)建(jian)或(huo)改(gai)造(zao)升(sheng)級(ji)的(de)高(gao)端(duan)鑄(zhu)造(zao)建(jian)設(she)項(xiang)目(mu),原(yuan)則(ze)上(shang)應(ying)使(shi)用(yong)天(tian)然(ran)氣(qi)或(huo)電(dian)等(deng)清(qing)潔(jie)能(neng)源(yuan),所(suo)有(you)產(chan)生(sheng)顆(ke)粒(li)物(wu)或(huo)VOCS的工序應配備高效收集和處理裝置;物料儲存、輸送等環節,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采取密閉、封(feng)閉(bi)等(deng)有(you)效(xiao)措(cuo)施(shi)控(kong)製(zhi)無(wu)組(zu)織(zhi)排(pai)放(fang)。重(zhong)點(dian)區(qu)域(yu)新(xin)建(jian)或(huo)改(gai)造(zao)升(sheng)級(ji)的(de)高(gao)端(duan)鑄(zhu)造(zao)建(jian)設(she)項(xiang)目(mu)必(bi)須(xu)嚴(yan)格(ge)實(shi)施(shi)等(deng)量(liang)或(huo)減(jian)量(liang)置(zhi)換(huan),並(bing)將(jiang)產(chan)能(neng)置(zhi)換(huan)方(fang)案(an)報(bao)送(song)省(sheng)工(gong)業(ye)和(he)信(xin)息(xi)化(hua)廳(ting)。省(sheng)工(gong)業(ye)和(he)信(xin)息(xi)化(hua)廳(ting)征(zheng)求(qiu)省(sheng)發(fa)展(zhan)改(gai)革(ge)委(wei)、生態環境廳意見後審核,並公示、公告。鼓勵有條件的重點區域地區建設綠色鑄造產業園,減少排放。同時引導鑄造產能向環境承載能力強的非重點區域轉移。
三、認真細致,從嚴審核產能置換方案
重點區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會同發展改革委、shengtaihuanjingjumeiniandizaibumenmenhuwangzhangengxinbinggonggaobendiquzhuzaochannengqingdan,bingjucijianjueyifayiguicongyanshenhexiangmuchannengzhihuanfangan,fangzhinongxuzuojia,xiaochuxinzengchannengyinhuan。duixiangmuyezhubaosongdenijianxiangmuchannengzhihuanfangan,jianchicaixinqiyechengnuoyuxianchangheshizhayanxiangjiehe,xizhizhenbiezhihuanfangantebieshisuoyongchannengzhibiaodezhenshixingheheguixing,suqingchannengzhibiaoyuantou。duibufuheguidingde,jianjuebuyugongshi;對存有疑問的,核清前不予公示。
四、強化監管,確保產能置換方案執行到位
產能置換方案公告後,重點區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要會同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全麵跟蹤擬建項目動態,認真落實事中和事後監管責任。在新項目建成試生產前、督促有關企業按承諾及時關停、拆除和退出用於置換的產能並向社會公告,已經提前關停退出的也要向社會公告;督促公布並組織查驗新生產裝置的實際生產能力,一旦發現存在“批小建大”的失信行為,要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整改,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鑄造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重點區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要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在門戶網站上向社會公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絡等多種舉報方式,接受社會監督。對弄虛作假、不落實已公告產能置換方案、違規新增產能的企業,依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從嚴處罰,並提請有關方麵聯合懲戒。對審核把關不嚴、監督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嚴重的地區,將作為負麵典型向全省通報。對產能置換方案審核把關、監督落實等工作中存在失職、瀆職等行為的個人,將提請相關部門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
山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
2019年8月26日
相關文檔
版權說明
【2】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鋼鐵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 讚同其觀點,不構成投資建議。
【3】 如果您對新聞發表評論,請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並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 責任。
【4】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係的。電話:010—010-64411649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貞裏三區26樓 郵編:100029 電話:(010)64442120/(010)64442123 傳真:(010)64411645 電子郵箱:
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法律顧問:大成律師事務所 楊貴生律師 電話: Email:
中國鋼鐵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書麵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07016269 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3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