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保障性租賃住房不設收入線門檻,堅持小戶型、低租金
2026-04-16 12:07:04
據“中國建設報”微信公眾號消息,10月21日至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福建省福州市召開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現場會。
會議指出,《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印發後,特別是7月22日國務院電視電話會議召開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推動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初步成效,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一是按照國家層麵住房保障體係頂層設計,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對本地區住房保障體係進行了完善,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係。
二是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等在廣泛深入摸底調查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因城施策,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賃補貼和將政府的閑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多種方式,切實增加供給,科學確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上海、廣州、深圳計劃“十四五”時期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分別為47萬套(間)、60萬套(間)、40萬套(間),均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45%左右;北京市正在編製“十四五”住房發展規劃,其中保障性租賃住房占比將不低於30%。
三是充分利用《意見》明確的各項土地支持政策,引導村集體經濟組織、企事業單位、園區企業、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等積極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注重實現職住平衡。
四是注重把握好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的政策導向,堅持小戶型、低租金、麵向新市民和青年人,各地均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麵向無房新市民、青年人,不設收入線門檻,以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
會議要求,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將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十四五”時期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要落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科學確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落實好《意見》明確的土地、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領導小組等工作機製,完善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出(chu)租(zu)和(he)運(yun)營(ying)管(guan)理(li)的(de)全(quan)過(guo)程(cheng)監(jian)督(du)。省(sheng)級(ji)人(ren)民(min)政(zheng)府(fu)對(dui)本(ben)地(di)區(qu)發(fa)展(zhan)保(bao)障(zhang)性(xing)租(zu)賃(lin)住(zhu)房(fang)工(gong)作(zuo)負(fu)總(zong)責(ze),要(yao)加(jia)強(qiang)組(zu)織(zhi)領(ling)導(dao)和(he)監(jian)督(du)檢(jian)查(zha),對(dui)有(you)關(guan)城(cheng)市(shi)發(fa)展(zhan)保(bao)障(zhang)性(xing)租(zu)賃(lin)住(zhu)房(fang)情(qing)況(kuang)實(shi)施(shi)監(jian)測(ce)評(ping)價(jia),以(yi)監(jian)測(ce)評(ping)價(jia)為(wei)抓(zhua)手(shou),指(zhi)導(dao)督(du)促(cu)城(cheng)市(shi)切(qie)實(shi)做(zuo)好(hao)發(fa)展(zhan)保(bao)障(zhang)性(xing)租(zu)賃(lin)住(zhu)房(fang)各(ge)項(xiang)工(gong)作(zuo),有(you)效(xiao)擴(kuo)大(da)保(bao)障(zhang)性(xing)租(zu)賃(lin)住(zhu)房(fang)供(gong)給(gei),盡(jin)最(zui)大(da)努(nu)力(li)幫(bang)助(zhu)新(xin)市(shi)民(min)、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為促進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作出更大貢獻。
來源:國家住建部
編輯: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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