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鋼集團擬選擇17家企業推進混改
2026-04-16 03:25:39
本報訊(記者劉敬元)5月13日,《中國冶金報》記者從鞍鋼集團舉辦的混合所有製改革專題培訓班獲悉,鞍鋼集團擬在二級及以下企業層麵選擇17家企業推進混合所有製改革、5家企業推動資產證券化,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以點帶麵,全麵打造治理科學、結構合理、活力迸發、創新強勁的各級市場主體,實現全集團質量更高、效益更好、結構更優的發展。
混合所有製改革是鞍鋼集團綜合改革的重點項目。本次培訓班邀請專家解讀混合所有製改革相關政策等,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在更深層次、更廣範圍推動鞍鋼集團混合所有製改革,將綜合改革向縱深推進。
鞍(an)鋼(gang)集(ji)團(tuan)總(zong)經(jing)理(li)戴(dai)誌(zhi)浩(hao)主(zhu)持(chi)培(pei)訓(xun)班(ban)並(bing)對(dui)下(xia)一(yi)步(bu)落(luo)實(shi)好(hao)混(hun)合(he)所(suo)有(you)製(zhi)改(gai)革(ge)工(gong)作(zuo)提(ti)出(chu)要(yao)求(qiu)。他(ta)強(qiang)調(tiao),要(yao)把(ba)握(wo)重(zhong)點(dian)和(he)關(guan)鍵(jian),堅(jian)持(chi)目(mu)標(biao)導(dao)向(xiang)和(he)問(wen)題(ti)導(dao)向(xiang),打(da)好(hao)“混”的基礎。堅持增量引入與存量引入相結合,對於投資新設項目、“雙百企業”、積極推動資產證券化、改製企業要擴大“混”的範圍。要堅持引資更要引製,改出科學有效的治理結構、改出靈活高效的經營機製、重點關注混合所有製改革為企業帶來的外部市場增量,提升“改”的質量。要堅持放權與監管同步到位,一方麵要適應向“管資本”轉變,夯實混合所有製改革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另一方麵要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提升內部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係統性,確保“改”得規範。鞍鋼集團將大力支持混合所有製改革企業發展,在資源配置、政策等方麵加大支持力度,促進資源向優勢企業集中,推動混合所有製改革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鞍鋼集團黨委副書記栗寶卿,鞍鋼集團黨委常委、副總經理景奉儒,鞍鋼集團總法律顧問等參加培訓班。
《中國冶金報》(2019年05月15日 01版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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