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空氣質量新標發布 “好天氣”標準將更嚴格
2026-04-09 08:06:49
記者24日從生態環境部獲悉,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26)和《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範》兩項配套技術規範。新修訂的標準收嚴顆粒物及其主要前體物濃度限值,這意味著今後空氣質量優良的“好天氣”標準將更加嚴格,以更好保障公眾健康。
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有關負責人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PM2.5年均濃度從2013年的68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25年的28微克/立方米,成為全球空氣質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國家。上一版標準於2012年發布,自實施以來對我國持續深入打贏藍天保衛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發揮了重要引領作用。
“本次修訂收嚴顆粒物及其主要前體物濃度限值。”這位負責人說,將PM2.5年均濃度一級限值調整為10微克/立方米,二級限值調整為25微克/立方米;日均濃度一級限值調整為25微克/立方米,二級限值調整為50微克/立方米;同步收嚴了PM10、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三項汙染物濃度限值。
同時,此次修訂還調整了環境功能區一類區範圍,更新了汙染物分析方法的要求等。
zheweifuzerenjieshao,weilegeigediwentuoyouxutuijinbiaozhunluodiyuliuzhunbeiqi,quebaokongqizhiliangpingjiajieguodepingwenguodu,tongshichixufahuibiaozhunduikongqizhilianggaishandeyinlingzuoyong,tizhendifanggaishankongqizhiliangdexinxinhejuexin,biaozhuncaiyongfenjieduanshishifangshi——
第一階段自2026年3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執行過渡階段濃度限值:PM2.5年均和日均濃度二級限值分別為30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和日均濃度二級限值分別為60微克/立方米和120微克/立方米。第二階段自2031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執行修訂後的PM2.5、PM10、SO2和NO2濃度限值。
執行新標準,將有何影響和效益?
這(zhe)位(wei)負(fu)責(ze)人(ren)表(biao)示(shi),從(cong)空(kong)氣(qi)質(zhi)量(liang)評(ping)價(jia)結(jie)果(guo)看(kan),標(biao)準(zhun)修(xiu)訂(ding)會(hui)導(dao)致(zhi)達(da)標(biao)城(cheng)市(shi)比(bi)例(li)等(deng)評(ping)價(jia)結(jie)果(guo)有(you)所(suo)下(xia)降(jiang),但(dan)是(shi)這(zhe)種(zhong)下(xia)降(jiang)並(bing)不(bu)意(yi)味(wei)著(zhe)空(kong)氣(qi)質(zhi)量(liang)變(bian)差(cha),而(er)是(shi)由(you)於(yu)標(biao)準(zhun)的(de)限(xian)值(zhi)加(jia)嚴(yan)、要求變高產生的。“從PM2.5等主要汙染物濃度水平看,我國空氣質量顯著改善是客觀現實。標準修訂體現了我國以更高標準引領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的決心。”他說。
從健康效益看,標準實施將推動PM2.5濃度持續下降,有效降低人群健康風險,對易感人群的保護作用更為突出。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將進一步提升公眾“藍天幸福感”。
從降碳效益看,本次標準修訂能夠有效帶動清潔能源、新能源汽車等新質生產力的培育與發展,促進重點行業先進工藝的推廣使用;推動產業、能源、交通運輸結構綠色低碳轉型,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預計2026至2035年期間,各項汙染物減排措施可實現二氧化碳協同減排超70億噸。
據(ju)悉(xi),標(biao)準(zhun)發(fa)布(bu)後(hou),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部(bu)將(jiang)持(chi)續(xu)推(tui)進(jin)大(da)氣(qi)汙(wu)染(ran)防(fang)治(zhi)工(gong)作(zuo),謀(mou)劃(hua)實(shi)施(shi)新(xin)一(yi)輪(lun)空(kong)氣(qi)質(zhi)量(liang)改(gai)善(shan)行(xing)動(dong),指(zhi)導(dao)各(ge)地(di)因(yin)地(di)製(zhi)宜(yi)規(gui)劃(hua)空(kong)氣(qi)質(zhi)量(liang)達(da)標(biao)路(lu)徑(jing)。同(tong)時(shi),完(wan)善(shan)配(pei)套(tao)監(jian)測(ce)方(fang)法(fa)能(neng)力(li)體(ti)係(xi),並(bing)持(chi)續(xu)做(zuo)好(hao)標(biao)準(zhun)的(de)宣(xuan)貫(guan)和(he)培(pei)訓(xun),推(tui)動(dong)空(kong)氣(qi)質(zhi)量(liang)持(chi)續(xu)改(gai)善(shan)。
來源:新華網 生態環境部
編輯:張雨恬
相關文檔
版權說明
【1】 凡本網注明"來源: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於中國鋼鐵新聞網。媒體轉載、摘編本網所刊 作品時,需經書麵授權。轉載時需注明來源於《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及作者姓名。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鋼鐵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 讚同其觀點,不構成投資建議。
【3】 如果您對新聞發表評論,請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並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 責任。
【4】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係的。電話:010—010-64411649
【2】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鋼鐵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 讚同其觀點,不構成投資建議。
【3】 如果您對新聞發表評論,請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尊重網上道德,並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 責任。
【4】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係的。電話:010—010-64411649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貞裏三區26樓 郵編:100029 電話:(010)64442120/(010)64442123 傳真:(010)64411645 電子郵箱:
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法律顧問:大成律師事務所 楊貴生律師 電話: Email:
中國鋼鐵新聞網版權所有,未經書麵授權禁止使用 京ICP備07016269號 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3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