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預報預警組預測,結合駐市專家團隊會商研判,自12月22日起,我市(臨汾市)大(da)氣(qi)汙(wu)染(ran)加(jia)重(zhong),可(ke)能(neng)出(chu)現(xian)重(zhong)度(du)甚(shen)至(zhi)嚴(yan)重(zhong)汙(wu)染(ran)過(guo)程(cheng)。為(wei)做(zuo)好(hao)汙(wu)染(ran)過(guo)程(cheng)應(ying)對(dui),切(qie)實(shi)減(jian)輕(qing)汙(wu)染(ran)程(cheng)度(du),降(jiang)低(di)汙(wu)染(ran)影(ying)響(xiang),根(gen)據(ju)省(sheng)大(da)氣(qi)汙(wu)染(ran)防(fang)治(zhi)工(gong)作(zuo)領(ling)導(dao)組(zu)辦(ban)公(gong)室(shi)《應對重汙染天氣調度令》([2019]第13號),經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同意,決定自12月22日0時起,在全市範圍內將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升級為紅色預警,按規定采取Ⅰ級應急響應措施。具體措施為:
一、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
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互
動。
2.幼兒園、中小學采取彈性教學或停課等防護措施。
3.室外作業人員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4.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和就醫指導。
二、建議性汙染減排措施
1.公眾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公眾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麵、物料堆放等場所的揚塵控製力度。
4.大氣汙染物排放企業在確保達標排放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大氣汙染治理設施的使用效率。
5.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汙染。
三、強製性汙染減排措施
1.工業汙染控製措施
嚴格執行《臨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方案》(臨政辦發[2019]32號)和《臨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規定的相關減排措施。同時,對納入重汙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進行重點監管,實施停限產措施的,要確保停產、限產到位;各類汙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大氣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加強用電量變化統計,對限產、停產企業實施限電、斷電。
2.揚塵汙染控製措施
市區規劃區及各縣(市)城市建成區所有可能產生揚塵汙染的與建築工程有關的施工工程、拆遷工程全部停工。
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市區規劃區及各縣(市)城市建成區內道路每日增加兩次保潔頻次,加大濕掃力度;所有企業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嚴密苫蓋,在非冰凍期內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市區規劃區及各縣(市)城市建成區所有施工運輸車輛、渣土運輸車輛、混凝土攪拌車輛全部停運;加強國、省道及縣、鄉公路揚塵汙染控製管理,依法查處散裝、流體物料運輸車輛掉落、遺撒、拋灑等違法行為。
3.移動源汙染控製措施
區域管控措施:加強重型載貨車(含燃氣)管(guan)控(kong),禁(jin)止(zhi)駛(shi)入(ru)綠(lv)色(se)運(yun)輸(shu)示(shi)範(fan)區(qu),引(yin)導(dao)外(wai)地(di)過(guo)境(jing)車(che)輛(liang)避(bi)開(kai)綠(lv)色(se)運(yun)輸(shu)示(shi)範(fan)區(qu)行(xing)駛(shi)。工(gong)業(ye)企(qi)業(ye)和(he)工(gong)業(ye)園(yuan)區(qu)內(nei)停(ting)止(zhi)使(shi)用(yong)國(guo)二(er)及(ji)以(yi)下(xia)非(fei)道(dao)路(lu)移(yi)動(dong)機(ji)械(xie)(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重點用車單位管控措施:對工業強製性減排措施中未涉及的,日最大運輸車次在10輛及以上的重點用車企事業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和改造車輛)進行物料運輸(民生保障、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重點企業和單位在車輛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係統,並保留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同時每日登記所有車輛進出情況,保留至次年4月底。
公交車輛管理:公交備用車輛全部上路,增加運營班次,延長運營時間,市區規劃區主幹線路首班提前30分鍾,晚班延時60分鍾,邊遠線路晚班延時30分鍾。
臨汾市區機動車限行措施:根據《關於在市區實行機動車限行措施的通告》,繼續在市區執行單雙號限行措施,尾號為單號的單日行駛,雙號的雙日行駛(尾號為0的按雙號計),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號牌最後一位數字為準。單雙號限行期間公交免費乘坐。
4.散煤控製措施
保證優質煤供應,加強煤質監管,加大散煤專項整治力度,組織開展散煤清零專項行動,對禁煤區、禁燃區範圍內散煤燃燒及煤、焦在生產、流通、銷售、使用等環節全麵排查,對違規行為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5.有關要求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重汙染天氣各項應對措施的落實及督查工作,要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通知到鄉、鎮、村、社(she)區(qu)和(he)有(you)關(guan)職(zhi)能(neng)部(bu)門(men)。市(shi)直(zhi)相(xiang)關(guan)部(bu)門(men)按(an)照(zhao)職(zhi)責(ze)做(zuo)好(hao)應(ying)對(dui)工(gong)作(zuo),要(yao)第(di)一(yi)時(shi)間(jian)將(jiang)預(yu)警(jing)信(xin)息(xi)通(tong)知(zhi)到(dao)管(guan)控(kong)和(he)服(fu)務(wu)對(dui)象(xiang),嚴(yan)格(ge)監(jian)督(du)執(zhi)法(fa),最(zui)大(da)限(xian)度(du)控(kong)製(zhi)大(da)氣(qi)汙(wu)染(ran)物(wu)排(pai)放(fang),減(jian)輕(qing)對(dui)群(qun)眾(zhong)影(ying)響(xiang)。
市大氣辦成員單位每日15:00前要將前一日執法檢查出動人次、檢查企業數量、發現問題數量、整改情況等重汙染天氣應對工作情況報至郵箱,要求報送文件為蓋公章PDF版和電子版。市大氣辦將組織對各有關單位應急響應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聯係電話:
報送郵箱:
臨汾市大氣汙染防治行動指揮部
2019年12月21日